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一九九六年,是教育部直属的非赢利性法人机构.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等工作,致力于发展中国同世界各国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简称"东方国际")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直属的从事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服务机构,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教外综资认字[2000]2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可跨省市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的国家级权威留学机构.
东方国际自成立以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直接领导下,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服务社会,培养人才"的服务宗旨,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为项目运作建立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对服务程序进行标准化管理;坚持诚信原则,注重收费的标准化及过程的透明化.
东方国际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1、受委托管理部分自费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 2、提供自费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服务 3、为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大中学校长、教师和有关机构人员组织国内外培训 4、在国内外举办各类教育展及国际研讨会 5、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各类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
到目前为止,东方国际已与国外五十多个教育机构、组织和知名大学建立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如法国教育国际协作总局、法国工程技术大学集团、丹麦大学校长联合会、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以及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丹麦、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意大利、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韩国、乌克兰、俄罗斯等二十多个国家的千余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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